行车的运行状态直接关系到人身及设备安全。因此,做好行车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小编为大家分享下行车的检查维护和修理制度。
一、桥式行车的检查制度
为确保行车的安全运转,首要任务是做好行车的检查工作。应建立 如下检查制度;
1、日检,该项与司机交接班制度结合进行,主要由交接班的司机共同对行车的重要机、电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各机构制动器、控制器、各机构限位器及各种安全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等进行检查。并于下班前 15分钟进行清扫设备,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周检,由操纵该行车的几位司机在每周末共同对行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对各机构传动零部件保护柜各电器元件,操作电器及其连接部分的紧固状况,逐个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清扫设备,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3、月检,行车与维修人员(电、钳工)共同对行车进行检查,包括各机械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及电气装置,桥架结构进行检查,对各主要机、电零部件进行拆解详尽检查,对存在的破损件应及时更换,对于尚未达到报废标准还能工作的机、电部件应制定预修计划,为下一期检查保养工作做好准备。
4、半年检查,可与行车的一级保养结合起来进行,司机与修理人员共同进行,在全面拆检整台行车的同时,对行车各部分进行维护和保养,完成预期安排的机、电修理工作,以确保行车的机械、电气和金属结构处于完好状态。
5、年度检查,可与行车的二级保养结合起来进行,除半年检的全部内容外,还应检查金属构件有无裂纹、焊缝有无锈蚀;大、小车轮磨损状况;测量大车跨度及大车轨道跨度差; 测量主梁的静挠度并进行静、动负荷试车;对行车进行全面润滑。
二、做好桥式行车的润滑工作
对桥式行车各部件的定期润滑,是行车维护保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证行车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行车和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和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三、行车的修理制度
对行车除定期检查和定期润滑保养外,还必须对行车进行维护和修理。
1、修理性质
(1)事故性修理,一般是指在日常检查和维护时未能发现而突然出现的机件损坏事故,对于这种突发性的机件损坏,必须停机检修。它不仅影响生产,而且危害性极大,有时会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求检查制度必须健全,计划预修要有科学性。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维护修理制度的完善,即可把这种突发性的事故的发生机率降至最低限度,乃至于消灭。
(2)预见性修理,预见性修理往往与对行车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通常是在前一期检查和保养时发现了零部件出现问题或征兆,有破损趋势,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在两相邻检查保养间隔期内,做好零部件的准备工作,在进行下一周期的检查和保养时予以更换解决。
(3)计划性修理,计划性修理是维护保养好行车的中心环节,根据行车的工作状况,各种机构的负荷情况,对行车的保养修理内容和时间作出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计划性修理制度,有的采用小修、中修和大修理三级修理制度,有的采用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大修理的修理制度。下面就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大修理三个修理内容作简要介绍。
(1)一级保养维护内容
1.1对整台行车的机械传动部分,电气设备和金属结构等三大部分进行全面检查。
1.2对所有润滑点按各自的润滑周期进行清洗、更换润滑油。
1.3对个别零部件的拆检,更换或修理。
1.4对某些电器元件的修理或更换。
1.5对有破损趋势的机、电零部件,应作为可预见性修理内容作好技术准备工作,以便在下一周期修理时进行。
(2)二级保养维护内容
2.1包括一级保养维护的全部内容。
2.2对工作频繁、负荷较大的机、电部件进行拆检、清洗、修理或更换并润滑。
2.3按计划把前一期作好技术准备的机、电部件进行更换。
2.4对行车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部分老化接线和破损电器元件。
(3)大修理内容
3.1机械部分的各机构全部分解,包括减速器、联轴器、卷筒组、车轮组及取物装置等部件,更换损坏件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清洗后重新装配并加油润滑。更换钢丝绳、各机构制动器及其打开装置。
3.2各机构电动机应进行分解、烘干、组装并加油润滑。更换各机构之破损的凸轮控制器;检修保护柜或更换保护柜;更换全部线路的接线,重新配线安装;更换照明信号系统的控制板等。
3.3金属结构部分,对已出现下挠或旁弯的主梁进行矫正修理并加固;对整台行车全部清洗干净并涂漆两遍加以保护。
经大修理后的行车要进行调试,然后按静、动负荷试车程序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