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中,可能会遇到需要被吊运的物件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或者物件过长,单台天车无法吊运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使用两台天车协作了。但是两台天车共同吊运一个物件,需要方法行当,现场指挥给力、保证安全。两台天车协同吊运同一物件时,首先要满足两台天车的额定起重量之和必须大于被吊运物件的质量这一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在吊运时,采用平衡梁的吊运方法,其要求如下:
G物+G梁≤Ql+Q2
式中G物——被吊物件的质量,t
G梁——平衡梁的质量,t
Q1和Q2:分别为两台天车的额定起重量,t。
平衡梁是把被吊运物件的质量合理地分配给两台天车的承载构件,因此,它必须满足强度和刚度条件,来确保吊运工作的安全可靠。
小编提醒大家:为了确保安全,在两台天车协同吊运同一物件的时候,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必须在有关部门领导下,由设备、生产及安全技术等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制定吊运方案和吊运工艺。
2、在起吊工艺确定之后,必须统一天车司机与地面指挥的联系信号和手式。整个吊运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各种作业人员的分工应明确,各负其责,并指派安全检查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3、除对两台天车的机械、电气和金属结构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外,特别要对起升机构的吊钩、钢丝绳及制动器等进行重点检查,有缺陷的机具不得使用。
4、两台天车正式吊运前应先起吊平衡梁进行协调性试车,即同时开动两台天车的相同机构,测量两台天车工作速度的差异,预先确定各自的工作档位,力求达到两台天车同速或接近同速;若两台天车的工作速度差异较大,可预先确定断续工作的协调方案,以防正式吊运时发生不协调动作而造成事故。
5、在正式吊运前,两台天车的司机要同时开动起升机构慢速起吊,当被吊运物件离开地面约200毫米,然后下降制动,以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当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
6、两台天车在吊运过程中,只允许同时开动相同机构,不准同时开动两种机构,以防止动作失调而发生事故,而且都要以各机构最慢档速度工作,以此来调节两个相应机构速度不等的差异。严禁突然快速启动和快速开车。
7、为保证两台天车能协调工作,天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时刻注视被吊运物件的平衡状况,时刻注意地面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时刻调整机构的工作速度,来确保平衡梁或被吊运物件始终保持水平的平衡状态。这是吊运工作安全无误的关键。
8、在两台天车各机构启动和制动时,要力求平稳,不允许突然启动和制动,以消除由于加速时间过短而产生过大的惯性力对天车造成的冲击。
使用两台天车共同吊运同一个物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作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