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的准备:
1.操作龙门吊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操作证,同时经过工务保障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准用证方可进行操作,设备准用证到期必须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审核未通过的司机严禁进行操作。
2.司机身体疲劳、带病、睡眠不足以及酒后严禁开车。
3.操作者按日常检查表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4.开车前必须确认锚固装置、夹轨器已松开,铁楔是否拿掉。
5.开车前必须认真观察工作现场情况,并检查电流、电压情况,确保无问题,在起重指挥人员的指导下开车,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如有多人进行指挥和乱指挥现象,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吊运。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通讯设备有故障时禁止进行吊运工作。
6.禁止当班操作人员携带手机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在上龙门吊前应将手机交由专人进行保管。
二、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1.龙门吊工作时,司机不能离开司机室,禁止未经允许的无关人员上机。
2.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先吊离原位置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龙门吊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4.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5.龙门吊应设专人看道,清楚轨道上的障碍物,并应观察电缆卷筒的收放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
6.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紧急停车和高速下降。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龙门吊动作是否正常。
8.龙门吊大车、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9.在使用两小车进行抬吊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不得歪拉斜吊,并且两小车应联动。
10.在小车运行的方向钢丝绳允许的最大斜拉角度为10%(6°),在大车方向为5%(3°),以上斜拉角度是指在吊运、翻身作业时偶尔出现的角度,不得作为挂钩的依据。
11.龙门吊小车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
12.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包括用起升和下降限位停钩,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13.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4.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摘钩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龙门吊。禁止荷重或吊钩从人头上越过,也禁止荷重和吊钩上载人,荷重或吊钩越过任何物体时,应高于物体两米。
15.扶梯、平台、栏杆应经常清洗泥土、冰块和油垢,保持清洁,作业时禁止加油、调整、修理和清洁工作。
16.进入小车机房的门要随手关紧,防止下雨时雨水进入造成严重事故。
17.司机要密切关注龙门吊及周围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车。
18.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用夹轨器夹紧轨道,放置好铁楔。
19.如遇台风警报,应事先做好防范工作,龙门吊必须停到锚定区锚定。
三、作业后:
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防止风大使钩头撞在两侧腿上;
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切断总电源,司机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门窗,夹紧夹轨器用地锚锚固并放置好铁楔。
四、维修保养:
1.检修龙门吊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警示标牌或加锁。地面要设安全警示线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担任龙门吊的维修工作,严禁无作业资质人员和非工务保障部维修人员进行电气、机械等检修工作。
2.设备进行维修时,操作人员应在场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试车等工作。
3.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在添加和更换润滑油时,以及涂刷油漆时,必须在可能出现洒漏的部位下方采取铺塑料布等隔离防护措施,防止油、油漆直接洒落到地面污染环境。相应工作结束后,应将废油、废油漆和塑料布收集起来放置到危险固废垃圾箱或危险固废堆场,严禁乱扔乱倒。
4.操作人员应定期对钢丝绳、车轮轴承等部位进行润滑,润滑所需油品由各工程部负责到工务保障部备品库领取。
在司机操作龙门吊的时候,不相关人员应该远离门机工作范围。龙门吊司机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都应该做好管理和操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