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行车、龙门吊的安全使用,相关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小编整理了一些培训知识点分享给大家,企业可以参考使用。
第一章、行车、龙门吊的安全操作和绑挂知识
第一节、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
A、行车设备安全操作要点:
(1)起重设备应由持操作证的同志操作,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2)每班工作前进行一次载试验,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敏
(3)吊车运行时,禁止吊物从人头上驶过。
(4)吊运接近额定负荷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以检查制动机是构是否可靠。
(5)当吊车发生危险时,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需停车。
(6)工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时或多人指挥不吊、超过负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照时不足不吊、斜拉斜吊不吊、物件锐角处不垫软物不吊、物件下有人不吊,
(7)当吊运重物降落到最低置时,卷筒上所存的钢丝绳不少于两圈。
(8)在吊车停止使用时,不准挂重物。只有将重物卸下后,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控制下柄停在零位后,再切断电源使用。
B、操作技术要点:
1、找正;2、吊物;3、点车;4、落活;5、吊运;6、稳钩;7停车;8翻转。
第二节、安全操作技术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A、操作员必须掌握如下环境特点:
(1)地面操作人员的特点和活动规律。
(2)常吊运物品的特点。
(3)生产工艺的特点。
(4)环境特点。
B、操作人员操纵行车的基本功:
行车工在操纵行车、龙门吊进行吊升、移位、找正、稳钩、翻转等基本动作时,必须遵照稳、准、快、安全、合理五个方面进行。因此。稳、准、快、安全、合理便是起重机操作员操纵行车的基本功。
1、稳:是指在运行过程中,吊钩或负载停于所需要的位置时,不产生任何游摆。
2、准:是指在稳的基础上,使各运行机构直辖市地配合工作,用最少的时间,最近的距离完成一次吊运。
3、安全:是指对设备做到预检测预修,保证起重机的完好状态下可靠地工作;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不发生任何设备与人身事故;有预见事故的能力,在意外故障情况下,能机动灵活地采取措施,制止事故或损失最小。
4、合理:是指在了解、掌握电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被吊物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
第三节、 操作员操作要领
行车工进行开车和停车操作,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1)试车;(2)开车;(3)停车;(4)如遇紧急停车时,可使用紧急开关切断总电源。
第四节、起重作业常见事故类型及原因
A、起重机作业常见事故类型:
(1)脱钩
(2)钢丝绳折断
(3)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失灵
(4)吊运物体经过人体上空
(5)吊车倾翻
(6)碰撞致伤
(7)触电
(8)吊物上面站人
(9)吊埋在地下式件和设备
(10)起吊埋在地下工件或设备
(11)工件紧固不牢
(12)光线阴暗重不清物体
(13)斜拉工件
(14)起重设备带病运转。
B、桥式行车常见事故及产生原因
桥式行车不仅机件大,运行惯性大,而且其工作范围和吊升空间广大,周围环境复杂。在其发生伤害事故时,往往直接危及地面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甚至造成重大事故。由桥式行车所引发的事故原因很多,大致归纳为:
①违反操作规程。在实际操作时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事故发生。
②不认真执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交接班司机不认真按规定检查,只是主观地认为吊车运行正常,便进行操作,往往也是发生事故原因之一。
③工作不协调,没有统一指挥。在作业时,由于周围工作环境复杂,噪音大, 吊挂人员多又没有统一指挥人员,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④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或缺少。不重视安全防护装置的重要作用,在装置失灵或缺少的情况下违反规程继续操作。
⑤维护保养工作未做好。不按维护保养制度对维护、保养检查,或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致使起重机上的设备、运行机构、吊具、滑轮组等存在故障而得不到及时的修理和排除,便在运行时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事故。
第五节、 起重机的绑挂知识
A、吊点的选择和捆绑知识
选用吊点的基本原则是:
(1)计算被吊物的重量
(2) 掌握好被吊物的重心
(3) 钢丝绳弯曲要少
(4) 尽量选用被吊运设备或构件原有的吊耳(吊环)等。
捆绑操作要点:
(1)捆绑物件或设备之前,应根据物件或设备的形状及其重心的位置确定适当的绑扎点,一般情况下,构件或设备都设有专供起吊用的吊环,未开箱的货件也常标明吊点位易解开。因此,不般只用于提升较轻的物件
(2)组合结。也是两绳头连接的一种方法,这种结法使用后容易解开。
(3)栓柱结。栓柱结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缆风绳的固定端绳结;另一种是用作溜松花绳结,可以在受力后慢慢松放。使用时,木桩上的绳卷要排列整齐,不要重压,并将松的一头(即活头)放在下面,还要防止松放时向上滑脱。
(4)梯形结,桅杆绑扎缆风绳用。
(5)双梯形结。桅杆绑缆风绳用。
(6)8字结。用麻绳提吊小物件用。
(7)倒背结。麻绳提吊垂直较长物件用
(8)板头结。在高空中临时挂脚步手板用。
(9)琵琶结。常用于溜绳与吊物连接和一绳头的固定。
(10)挂钩结。用于绳索与吊钩之间的连接。
(11)扛棒结。两人抬物体时用。
(12)搭索结。在使用绞车时
B、 绑挂注意事项:
(1)应根据被吊物的几何形状和重量选择用绳,绑挂时两绳间夹角要尽量小。
(2)用对绳绑挂时,两绳长短应一致。
(3)绳索与被吊物接触的棱角处,要用木块或橡胶等垫好,以防磨断绳索。
(4)吊装高大物件时,要在被吊物的尾(端)部没有溜绳,以防吊物在空中晃动而撞坏其他设施。
(5)卸活时,应事先选好地点,并将被吊物放好垫平。
(6)在起重吊运作业中,司索作业人员应与起重机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互相配合好。
第二章、有关起重机械的国家标准
第一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使用和管理规定
A、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①接班时,操作员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②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③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④当行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⑤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件,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行车动作是否正常。
⑥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龙门吊,当工作结束时,应将龙门吊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龙门吊锚定住。
⑦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B、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①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拨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②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阴谋诡计松装置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③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子之间未加衬垫等。
④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操作员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①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②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下不得有人。
③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人。
④吊运时,行车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⑤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⑥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⑦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⑧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脚。
⑨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3)用两台或多台行车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在场指导。
(4)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行车、龙门吊,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第二节、 行车安全操作总则
1、桥式行车(桥式类型航吊)操作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有禁忌病,自然视力在0.7以上,听力正常等,并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得到当地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得到当地劳动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行车工必须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熟悉行车的结构、性能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3、行车工必须从专用梯子上下行车;不准从其它行车上跨越;并应禁止无关人员登上行车。
4、在起动行车之前要查看行车上和轨道上有无人员,确认安全无疑时方准起步。
5、在重机在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维修和维护保养。当必须维护保养和检修时,要拉闸断电并挂牌。在检修时,行车司机必须和检修人员配合好,并应听从检修组织者的指挥;还应注意在检修时不得往下扔或掉物件,以防砸伤下面的人员。
6、在吊运中操作员应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在紧急情况时,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停车。
7、在每班作业前应先进行试吊,禁止超负荷吊运。吊物应走吊运线,不准从人头上通过。
8、严禁行车工酒后或精神不正常时进行作业。作业中也不行与他人闲谈或做其它动作。
对于使用驾驶室操作方式的双梁行车及龙门吊,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关特种设备证件,方可上岗操作。